通常来讲,仅有一个股东提出清算会有一定的限制。
在有限公司里,当出现法定的解散情形时,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结束啦,或者其他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啦,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要解散啦,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啦,被责令关闭啦,被撤销啦等等情况,要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能够请求人民法院让公司解散,接着进入清算程序。
然而,要是不满足法定的解散事由,仅仅是单个股东要求清算,一般是不可以随意进行的。
并且,清算通常得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开展,其中包含成立清算组,还要通知债权人等一系列的流程。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司的清算行为合法、有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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