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合伙企业股东工资是否进成本

合伙企业股东工资是否进成本

合伙企业里,倘若股东既身为股东又以合伙人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领取工资,那对其处理是否计入成本,得依据具体状况来判别。

从会计层面来讲,要是股东确实提供了劳务服务,那么这部分工资支出就能够当作企业的成本费用予以列支。

然而从税务角度出发,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不可以在计算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时进行税前扣除的,即不能直接计入成本以降低应税所得。

但要是属于符合条件的合理劳务报酬等其他费用支出,就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列支。

总之,总体而言,尽管在会计核算时或许可以计入成本,但在税务处理方面与一般企业职工工资计入成本存在差异,必须遵循合伙企业相关税收法规的特殊规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