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妇幼权益专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拐卖妇女儿童罪,就是以把人卖掉为目的,去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和儿童的那种行为。

它的构成特征是这样的:一方面,客体是妇女和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以及人格尊严。

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由地生活,不能被随意拐走或者欺负,这就是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而人格尊严,就是说不能侮辱他们的人格。

另一方面,在客观方面,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这些行为中的任何一个,就符合这个罪的客观表现。

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这个罪。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且必须是以出卖为目的,不是随便玩玩的。

这个罪可太坏,严重侵犯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的危害那是相当大的。

所以我国法律对它规定了很严厉的刑罚处罚,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