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经济纠纷中,若案件简单、影响范围小,通常可向基层法院起诉。若涉及重大涉外因素或在辖区有重大影响,要根据具体情况向中级、高级或最高法院起诉。
(二)确定地域管辖时,先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是合同纠纷,也可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
(三)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在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属不动产等专属管辖纠纷,只能向规定的专属管辖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