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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

当不服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时,需依据具体状况选取各异的举措。

若为劳动仲裁裁决,针对终局裁决,劳动者倘若不服,能在收到裁决书后的 15 日内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倘若掌握证据表明终局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便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收到裁决书的 15 日内向法院起诉

若为民商事仲裁裁决,当事人若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诸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法定撤销情形,能够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总之,不同类型的仲裁裁决,不服时的应对方式各有不同,需谨慎对待。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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