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再婚夫妻走向离婚时,无过错方或许有获取补偿的资格。
倘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举动,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之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像因家暴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实实在在的损失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创伤的一种弥补。
然而,倘若不存在上述法定的过错情形,仅仅是因为感情不和等常规离婚原因,通常是不会有这种特殊补偿的。
并且,无过错方必须提供证据来证实对方存在过错行为,要是无法提供证据,其主张就很难获得法院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