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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故意伤害雇员谁担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之规定:

雇佣关系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即雇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请求第三人赔偿与请求雇主赔偿并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所以,雇员只能选择其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雇员应考虑谁更有赔偿能力以及诉谁更有希望胜诉等方面综合考虑。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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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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