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三板的企业范畴内,大股东进行对外担保时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
从程序方面而言,倘若涉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外担保,那必定得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来作出决议。
并且,关联的董事或股东要回避参与表决。
要是未经法定程序就擅自对外担保,那么担保合同的效力很可能会存在瑕疵。
从披露义务角度来讲,新三板挂牌公司必须依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且准确地披露大股东的对外担保情况,这对于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
一旦大股东违反规定进行对外担保并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大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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