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主要包含以下这些:其一,生产。
这是通过人类的辛勤劳动,创造出全新的财产,进而获取物权。
就像工厂里制造出各种产品,生产者自然而然地就取得了这些产品的物权。
其二,先占。
以拥有所有权的意愿,抢先于他人占有那些无主的动产,从而获得其所有权。
比如在野外捕获那些无主的野生动物,就实现了先占取得所有权。
其三,添附,它涵盖了附和、混合和加工。
附和是不同所有者的物紧密结合在一起,难以分离或者分离成本极高;混合则是不同所有者的动产相互混杂,难以辨别清楚;加工是对他人的动产进行加工改造。
其四,善意取得。
当无权处分人把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如果受让人在受让时是善意的,价格也合理,并且已经完成了登记或交付等手续,那么受让人就可以取得物权。
不过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拾得遗失物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而是需要归还给失主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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