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情况中,隐名股东不参与管理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所谓隐名股东,就是实际拿出资金认购公司股份的人,不过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等方面,却被登记为他人。
从法律层面来讲,即便隐名股东不参与管理,他们依然拥有相应的权利。
他们通常会通过与显名股东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像获取投资收益权就是其中之一。
但这种安排并非毫无风险,倘若显名股东违背协议,擅自对股权进行处置等行为,那么隐名股东就很可能会蒙受损失。
所以,隐名股东一定要与显名股东签订一份详尽的代持股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下来,涵盖股权的归属、收益的分配、决策参与的方式(即便不参与管理,知情权等相关权益也应明确)以及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等条款,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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