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冒用他人银行卡取17000元,应认识到此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较大。犯罪嫌疑人应尽快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归还冒用取得的17000元,并诚恳道歉,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能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