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招摇撞骗可分主从犯

招摇撞骗可分主从犯

招摇撞骗罪中是能够区分主从犯的。

主犯指的是在共同犯罪里起到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类人往往是犯罪行为的谋划者、组织者,亦或是主要的实施者。

就好比在招摇撞骗的共同犯罪中,那些踊跃地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去实施诈骗行为,并且主导着整个犯罪进程的人,就可以被认定为主犯。

而从犯呢,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像是为招摇撞骗的人提供一些诸如伪造证件等辅助工具,又或者只是参与了部分诈骗情节,并且听从主犯安排的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对于主犯,必须依据其所参与的,或者是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进行处罚;对于从犯,则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样的区分和处罚方式,有助于更精准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