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分配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配遗产分配在不违反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配的方式。
适用实物分配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
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配。
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配,只能作个体的分配,如电视机、冰箱等。
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配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配对不宜实物分配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配,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配对不宜分配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
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配遗产不宜实物分配,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