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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伤害出具欠条

倘若因故意伤害而出具了欠条,此行为在法律定性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从民事层面来讲,倘若该欠条是双方针对故意伤害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诸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所达成的一种协议形式,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的无效情形,那么此欠条便是有效的。

此时,受害人能够依据这张欠条,要求加害人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但从刑事角度来看,倘若出具欠条是加害人企图借助这种方式来掩盖其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以此逃避刑事追诉,那么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要知道,故意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属于公诉案件,绝不能因为存在民事赔偿协议,就理所当然地免除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总之,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准确判断欠条的效力以及后续的法律走向。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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