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购买的房子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一方在婚前凭借个人财产把房子买下且全款付清,同时房屋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么此房屋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也有特殊情形。
就像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却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
要是婚前双方一起出资买了房,不管房屋最终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倘若没有特殊的约定,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的财产。
总之,判断婚前买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得依据购房的资金来源、登记的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