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因管辖权移送的已经开庭案件

因管辖权移送的已经开庭案件

当一个案件因管辖权移送且已开庭时,有诸多关键法律点。

管辖权移送乃是法院依据法定事由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的调整手段。

移送完成后,新的受移送法院会对案件重新展开审理。

先前的开庭程序未必会全部得到认可,新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重新开庭或者延续之前的审理进程。

倘若在之前开庭中存在证据提交以及证人证言等情形,新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细致审查这些内容的有效性,以及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举证等。

当事人若对管辖权移送持有异议,务必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倘若觉得新法院的审理程序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便可依据相关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程序异议,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