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指的是行为人基于主观认识的偏差,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而实施了防卫行为,最终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通常来讲,将其认定为过失较为常见。
倘若行为人本应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危害结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未能察觉,或者即便已经预见到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情形就符合过失犯罪的特征。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内心存在故意犯罪的故意,就不能单纯地认定为过失。
比如,有些人以假想防卫为托词,实则故意实施加害行为,这种情况就应当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总之,在具体的案件中,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精准地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及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