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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能做为玩忽职守无罪证据吗

在特定情形下,部门规章能够成为玩忽职守无罪证据的组成部分。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严重失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且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行为。

若部门规章清晰规定了相关职责的范畴及履行方式等,那么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规章要求时,就可有力证明其未实施玩忽职守行为。

但要明确,绝不能仅凭部门规章就判定无罪。

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像实际的事实情况、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全面且严谨的判断。

同时,部门规章的规定不能与上位法产生冲突,在整个证据体系中它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依据,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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