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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被追讨集资款

首先,隐名股东指的是为了避开法律规定或者基于其他缘由,借助他人名义来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出资

然而,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却将其记载为他人。

当面临被追讨集资款的情况时,需明确集资行为的性质。

倘若属于合法的股权出资,即便身为隐名股东,凭借实际的出资关系等情形,不应被无端追讨。

但要是所谓的“集资款”牵涉到非法集资违法活动,那么不管是不是隐名股东,都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若与显名股东或其他方存在关于出资的争议协议,就应依据协议的约定来判定权利义务关系。

若对方没有合法依据进行追讨,隐名股东可以用实际出资等相关证据来进行抗辩。

并且,在涉及诉讼时,法院也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以此来确定是否应该支持追讨集资款的诉求。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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