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子仅仅登记了夫妻中的一方名字,在法律范畴内会呈现出多种情形。
从财产属性角度来讲,倘若房子是婚后购置的,即便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倘若没有特殊的约定,通常来讲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要是一方在婚前凭借个人财产进行购买并且登记在了自己名下,那么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在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时候,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名字的那一方倘若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对房产进行处置(像是出售、抵押等行为),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但要是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具备善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已经办理了登记或者完成了交付等),那么该处分行为就是有效的,此时另一方只能向擅自进行处分的那一方要求赔偿。
要是想要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是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等途径来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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