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严格遵守禁止令,不做违反禁止令的行为,避免因情节严重导致撤销缓刑。
(二)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行事,防止因违规且情节严重被收监。
(三)在缓刑考验期内保持良好行为,不实施任何故意或过失犯罪行为。
(四)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避免日后发现漏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