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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法院直接宣判吗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者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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