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避免房屋产权纷争, 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屋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屋才能顺手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纷争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典质、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隶属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应予其工人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有优先买下权利。在同等要求下,房屋的承租人具有优先买下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买下房屋的书面答允,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买下该套房屋。
(三)注意房屋用途限定。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屋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四)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1998年之前许多工人买下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准则价买下的。所以,如果买下的是当初以优惠价、准则价买下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花费。按相关限定,以优惠价、准则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准则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五)市民不能买集体土地房屋。根据国家政策限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
(六)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准许,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屋交易。目前,很多城中村的房屋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城市居民买下,声称能够解决房屋证。而事实上上,此类房屋证是乡村集体发放的,不具有上市交易的要求。这类房屋一旦遇到纷争或拆迁问题,买下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七)长久未办房屋证的房。如果买下的房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解决产权证,这类房屋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不能解决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看,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交纳税费而未解决,还是房存在其他问题,导致不能办证。 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解决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19-02-06 17:07: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