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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明了还钱日子,有效期按借债日子算或是按还钱日子算?谢谢!

李** 安徽 - 宿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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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宿州


1、您和另一方之间形成的是借债合同纷争;
2、另一方向您借债,如果明确商定了还钱时间的,到时后您能够要求另一方还钱;
3、现在另一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另一方还钱并支付逾期息金;
4、自然人之间的借债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债合同自出借人托付借债时奏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债人到时拒不返还借债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1)两方存在借债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券及收据予以证明);
(2)借债已经托付给另一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汇款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搜罗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商量不成的情况下,能够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要求法院裁判另一方偿还借债;
7、借债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商定了还钱时限的,从商定的还钱时限期满之日起算,也就是16年四月二十日起算。

2019-01-14 03: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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