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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和解法律咨询
地区:江苏 - 南京
土地买卖无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惹起民事纷争,因此当事人要赶紧解决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做法,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定的时限和要求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限定解决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配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准许,并依法解决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限定,否则即为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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