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意外,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意外全部职责,:
(1)当事人逃跑,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意外事实不能查明的;
(2)当事人有意破坏、虚构现场及毁灭现场证据的,导致不能查明事实的;
(3)当事人主观上有意导致交通意外的,如机敏车在人行道刮撞路人;
(4)因当事人一方的犯错导致交通意外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规做法的;
(5)当事人一方有要求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招致交通意外不能认定的;
(6)行驶机敏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意外,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意外现场,招致交通意外不能认定的。
2018-12-28 23:31: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