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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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八月25日我买好一套写字间,当时和原房主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去当地房屋部门查看该房屋无典质能够正常过户,原房主能够说是当地出名的老赖(事后才知道).拿不到房也就只能拿到一张没用的借条.崩溃全家老小无地方寓居,还欠了很多外债,真是不愿活了.....

内蒙古 - 通辽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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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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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今年八月25日我买好一套写字间,当时和原房主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去当地房屋部门查看该房屋无典质能够正常过户,原房主能够说是当地出名的老赖(事后才知道).拿不到房也就只能拿到一张没用的借条.崩溃全家老小无地方寓居,还欠了很多外债,真是不愿活了.....

债务纷争诉讼的法院,法律限定,民事诉讼需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时常寓居地法院提议诉讼。  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纷争的案件,原告能够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诉讼。  《民事诉讼法》限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时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多少个被告住所地、时常寓居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8-12-19 06: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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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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