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已经离开他原来的公司二年了,可近期他原来的公司法人到公安局告他职务侵占,但公安局通过调查核实,无证据证明我的朋友职务侵占。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公安局最后处置的结果是什么呢?

新疆 - 和田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合川区谈判法务

地区:新疆 - 和田

职务侵占涉嫌犯罪,公安局就应当立案。  刑法第271条限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准则的限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量。

2018-11-04 07:30: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和田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