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这属不隶属职务侵占罪,我是一名出纳,我俩单位在成立一个公司中,找人代办成立公司的全部手续,所以给了代办人手续费1万元,但无开发票,只有主管写的支出单无收款人签名。这属不隶属职务侵占罪

河北 - 唐山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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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法务

地区:河北 - 唐山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限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能够根据下列分别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能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侵占公司、公司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隶属“数额较大”;侵占公司、公司财物十万元以上的,隶属“数额巨大”。

2018-11-02 20:1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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