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一位私营公司的员工,本人和公司的其他两位员工想共有投诉公司的部门经理犯了职务侵占罪,投诉是必须得公司法人认可或授权了才能够吗?投诉手续必须盖公司章才行吗?恳请律师给我俩一个准确的说法!谢谢了!

湖南 - 衡阳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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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处理法务

地区:湖南 - 衡阳

向检察院、公安报案就行...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爱人是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公司、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爱人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要求。
2、必须有侵占的做法。不论是先拥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拥有而采取侵吞、窃取、欺骗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违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发生这种违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准则,即可构成本罪。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违法侵占公司、公司及其他单位财物的做法,但无达到数额较大的准则,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有意,且具有违法占有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做法人妄图在经济上获到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罚的权利。至于可否已经获到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二、职务侵占罪立案准则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71条限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准则的限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量。

2018-11-02 16:2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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