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子被28岁男性屡次引骗发生性关系,现在女子已怀孩子3了。现在家里人才知到。请问女子一家能告得到这个男性吗?该以什么借口告呢?这个男性现在该负什么职责,从经济与精神上女该得到什么样的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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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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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限定和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她可否自愿,都以蹂躏论处。但是,和超出十四岁的少女的性做法,只要两方自愿,就不是违法做法,只是道德失控的问题。
如果,女子怀孩子进路人流手术,不论从道义上说,还是从法律上讲,男子都应当承受适当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开支。

2018-11-01 15:4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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