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刑法》第十七条:
1、已到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职责,称完全刑事职责年纪;
2、已到14岁不满16岁的人,只有在犯有意杀人、有意伤害使人重伤或者丧命、蹂躏、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职责,称不完全刑事职责年纪;
3、不满14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做法,都不负刑事职责;
4、已到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看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15岁少年持刀抢劫,从犯,应该能够争夺判处缓刑,甚至免予刑事职责。建议赶紧请律师解决。
2018-10-30 17:3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