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昌平区法院一审认定我败诉我不服要求上诉

山西 - 朔州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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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朔州

您好,合同两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经过中出现了纷争,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商量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能够选择商量解决,或是仲裁解决,如果两者皆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则能够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2018-11-18 22:0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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