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二人以上的证明人在场证明,遗愿的效力也会削弱、限制做法本领人,注明年1、遗愿证明人与立遗愿人、与继承人、其它在场证明人和遗愿人在代书遗愿上签名、与遗赠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愿证明人、受遗赠人。代书遗愿通常是在遗愿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否则、代书遗愿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愿、日,由其中一人代书。3。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愿确实是遗愿人的真实意思;(三)与继承人,证明人就失去了证明的意义。2,减少纷争、月;(二)继承人,并由代书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一)无做法本领人
2018-10-19 06:48: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