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工人在工作路中,骑摩的车把骑自行车的人给撞上,结果自己也摔的很严重,我厂工人可否隶属工伤范畴?希望能赶紧得到你们的答复,谢谢!

广西 - 梧州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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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谈判法务

地区:广西 - 梧州

员工工作路中自行跌倒并不隶属工伤范畴,不是工伤。只有在上下班路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才能算工伤,自己跌倒是隶属本人职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8-10-11 08:2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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