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蹂躏学生后,该当事老师已被抓,老师的同事,参与商洽的一行9人驾车尾随另一方的车。现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防害作证罪”刑拘,罪行大吗,会被坐牢吗?

湖南 - 永州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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蹂躏隶属暴力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蹂躏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蹂躏论,从重处罚。  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蹂躏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蹂躏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招致被害人重伤、丧命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2018-10-11 03: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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