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协议离婚,现有财产处置意见不能一致:用我个人的公积借贷11万购房屋一套,已经于2018年6月初废除,答允在原址重建后等面积转换,但至今未再次修建,此处财产怎样分配?

江西 - 九江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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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以你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否则会认定为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一)薪水、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限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有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花费;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8-10-09 18: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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