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二楼住户在住房延伸的平台外(一楼商铺的屋顶)搭建阳光房,可否属违规建筑?若要投诉并要求废除违规建筑需要找那些部门,流程是怎样的,物管究竟有无管理权责?

江苏 - 南京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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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私下搭建阳光房隶属违规建筑的,物业公司和城建部门有权禁止的。露台,又称阳台、阴台,是一种从大厦外壁突出,由圆柱或托架支撑的平台,其边沿则建栏杆,以防止物件和人落出平台范围,是为建筑物的延伸。尽管露台和阳台泛指同一种建筑物,但其实两者有其些微分别,无顶也无遮盖物之平台称露台,有遮盖物者之平台称阳台。

2018-10-09 13:3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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