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使释明权后,当事人不认可变换诉讼请求,法院裁判驳回其诉讼请求,在适用法律方面,除了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外,可否还有其他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具体限定?

四川 - 成都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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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成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限定,法院裁判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如果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裁定的,当事人能够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而不得以新证据为因再次提诉讼讼。再次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编辑:梁菁菁)

2018-09-30 20:1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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