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认购书》签订后不买房,客户所交定金能否返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限定,预售应当获到预售许可证。如果订立认购书时,所订楼宇的无获到该楼宇的预售许可证,认购书隶属无效协议,客户能够要求返还定金及其相应息金。如若认购楼宇时,开发商已经领取了该楼宇的预售许可证且认购书条款中对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有明确商定,即认购书已经对买楼者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了商定,该认购书属有效协议。客户为履行协议所付的定金属保证条款。在此情况下,客户退房就隶属违约做法,不能要求返还定金。但是,如果认购书内容无商定房号、面积、价格等买楼的主要条款,只有定金条款,即使开发商有楼宇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也隶属意向书性质。由于主合同无订立,从属的保证定金条款也就不能奏效。在此情况下,客户要回购房意向,能够要求返还定金。
2018-09-29 10:4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