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师,在2004年因公发生车祸导致身体致残,经判定伤残等级为三等甲级。现在由于致残部位不适,经体检为关节炎和关节积液。请问我这属不隶属工伤复发和该怎样申请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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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够向上一级劳动部门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的踝关节是因为跌倒,即是新伤,而不是关节炎发作,或者旧伤发作,就应该认定工伤,即便是因为你关节炎导致摔跤,也得认定工伤。打个比方,员工因为视力不好,撞设备上了,也要算工伤,不能因为自身生理因素原由而不予认定。员工客观的身体生理状况,本身也是一种危险源与隐患,也是公司需要承受、管理和保障的一种意外潜在。

2018-09-11 01:5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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