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乙方原由未解决完按揭手续或向银行提供的按揭资料不符合银行限定,导致银行不发放借贷的,经乙方申请,甲方认可乙方按照以下第一种方法处置:1 乙方认可将按揭借贷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否则要支付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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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构成违约,合同当中即已注明若为银行原由未及时放贷,付款时间是顺延的,那么在合同履行经过当中客观上也是由于银行的原由导致未能及时发放借贷,那就只能按照合同商定来顺延,因此甲方无权以此为因追究乙方的违约职责并解除合同,除非不是银行原由导致的。

2018-09-05 14:3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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