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主管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医药代表的财物,医院主管的这种做法构成什么罪是受贿罪吗

福建 - 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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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宁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四、医疗组织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手续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销售方财物,或者违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限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组织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做法,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限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组织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违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手续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限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2018-05-25 12:0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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