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日在外面吃饭的时候,由于饭菜质量问题与饭店老板发生争执,互相推搡中被老板推倒磕伤头部,现在造成轻微脑震荡,脚也扭伤了,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江西 - 上饶 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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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谈判法务

地区:江西 - 上饶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属于人身侵害的法律问题。按照您对案情的描述,对方对您的人身侵害应当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对方对您有侵权行为,作为被侵权人的您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对方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建议您收集好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018-05-01 09:4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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