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要求
(一)兼顾范围内转移
参加河北省城镇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省内公司间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跨省转移
1、参加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的通常账户人员,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能够申请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
(1)已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乡下发展银行参加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政策限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2、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能够申请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进本省业务:
(1)已参加本省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的通常账户人员,需要将原参保地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进本省的;
(2)达到待遇领取要求时确定本省为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工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进的;
(3)其他政策限定需要跨省转进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跨规则转移
1、公司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
参加本省工人养老保险人员,在省内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需要解决跨规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2、未就业随军另一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未就业随军另一半随军期间在本省实现就业或因军人退役随迁安置到本省后,其在部队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进的。
6、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一)凭证开具(转出)
参保人员流动前,参保单位解决人员暂停手续后,携带相关手续到所在社保组织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
(二)接续受理(转进)
参保人员流动到石家庄市就业或按限定参加灵敏就业人员保险后,解决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单位携带转出地社保组织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交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相关手续到所在社保组织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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