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签订了一个承包合同,约定时间是六年,承包费是一年一结,合同终止时间是11年12月31日但又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来抗辩他的诉讼时效的问题?

福建 - 三明 土地承包
1位律师回复

恩施法务

地区:福建 - 三明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迟延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你要求2011年的租金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2017-05-12 20:3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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