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的的会计实习员无会计证,上一任会计交接半个月归实习员接手,不到三个月实习员发现跟公司的数目对不上跟之前上任接手的数目,怕公司怪罪,去网上借贷,从而挪用了公司的钱,事后公司要追究责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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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公司会计挪用公司账户中的钱,如果数额较大违法活动的6万元以上,营利活动的10万元以上),可构成挪用资本罪。
挪用资本罪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本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出3个月没还的,或者虽未超出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做法。
犯挪用资本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限定定罪处罚

2017-11-25 19:5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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