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望孩子的权利要怎样确定

福建 - 厦门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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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厦门

法律分析:


一、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应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人民法院做出具体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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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家暴离婚需要冷静期


家暴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需要看具体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需要冷静期,起诉离婚的不需要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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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2:


夫妻离婚彩礼如何分配


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配。但是有特殊情况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例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023-02-22 16:4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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