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流程有哪些呢

江苏 - 苏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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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苏州

法律分析:


1、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后确定开庭时间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3、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4、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5、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6、审判长询问当事人;


7、进入法庭调查;


8、宣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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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彩礼离婚后可以要回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回。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应该返还彩礼


1、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补充2:


离婚后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出吗


是的,必须出。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2 16:3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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