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把派出所封条撕了要判几年

湖北 - 咸宁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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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法务团

地区:湖北 - 咸宁

贴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物品进行查封,对相关物品财产贴上封条,不准私自动用。通常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那么,私自把派出所封条撕了要判多久?

问题解答:

1.私自撕掉封条,但没有转移查封物品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可处罚拘留或者罚款。

2.私自撕掉封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2-12-21 16:2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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